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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新的用意:让人“记得” | FROM ZERO TO ONE
- 来 源:foreidea
- 发 表 于:2016-12-29
- 作 者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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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著我的小孩,常常想,他们长大了,那个世界会流行什麼?
在我成长的世界裡,企业刚好很崇尚「创新」。创新是显学,我在史丹佛念书的时候,刚好这显学达到最顶点,所以「innovation」像是校园口号,课堂上会说、校刊上会讲、厂商的DM会写……到处都是这个字。
而创新又是什麼艰涩的学问!其实,它是一个简单不过的动作,產出一个「前所未见的东西」,愈前所未见愈好、愈没有包袱愈好,让人惊艳,就是创新。当时,「创新」的流行真是如火如荼,创新就像「万灵丹」,公司不善,创新改造!竞争激烈,创新突围!什麼都是靠「创新」来胜利。彷彿是过度压抑之后的大爆发,那是好几世纪的正确答案的找寻、找遍了正确答案之后希望再成长的渴望,不过,也因為「创新」这种东西,好像没什麼深度,所以,注定好像也只是一场「流行」,过后就不见了。
从最近的网络氛围渐渐发现,「创新」的热潮,的确也要衰退了、要结束了!大家又开始分析、找寻正确答案,许多旧的案例再被拉回来做出十年来最深度的分析。我们也渐渐闭口不谈「创新」,这个字一开口,人家当我们还是五年前的產物。
不过,昨天一场难得演讲提到「网路搜寻」,连自己都对自己回答感到意外。我是在回答,為何天天在搜寻引擎上面搜东搜西的,发表出来,竟然可以為自己带来价值?
我的结论竟是:「当别人从你这边『第一次』取得某些资讯,他就会永远记得你。」
白话一点的讲,就是,「当别人从你这边听到『新的东西』,便会特别『记得』。」
回家我一直想,愈想就愈有道理。原来,创新是一种「行销」的方法。创新所带来的最大的效果,在於让人「记得」我们。(刚好当时在听张惠妹的老歌「记得」,这可能也有关系)
回家后,我翻出从前力求创新的《在C点佈局》的旧文章,再整理一下上菜献丑。文章如下──
人类智慧最美的表达的一刻就是他在创作的那一刻。达文西的画、米开兰基罗的雕刻,透过千年手工艺,渗进作者自己的想法,创造出一些新的物品,在人类心裡植入新的定义。艺术,不就是这样吗!
某位知名艺人在网上留下一段公开的「爱的宣言」,大概是这样写的:「这两天寒流来袭,天空飘著雨,但我的心裡,却是暖暖的,因為我看见家族朋友给我的鼓励,打从心底的感动。一路走来,有情天有雨天,但是大家从来没有离开我,反而一直支持我…对於不谅解或是不认同的朋友们,我同样接受,并且心存感激,未来我继续认真努力…。」
这篇文章我特地抄了下来,我看到「暖暖的」、「打从心底的感动」、「心存感激」、「要勇敢」,都是「罐头」名词。我很喜欢这篇文,但也不得不觉得,它反映了一个全人类共有的现象。中国成语博大精深,但用到最后,我们只是把它当一个大大的「单字」在用。譬如,我们看到眼前一场美丽的风景,我们除了成语以外也偶尔覆颂唐诗,但我们除了成语或唐诗以外,就不会用其他的文字来形容了。这真是人类语言学的悲哀。语言不再拿来形容人生的美妙。语言,到最后竟然只是一种从脑袋裡丢出来的一个排列组合。人类脑袋这麼大,只是為了储存这些成语与单字,然后「适时」吐出来吗?
西方也有同样的现象。请别人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,餐后问:「饭好不好吃?」东方人答:「不错、不错,相当美味可口!」西方人答:「Not bad!It’s pretty impressive!」都是某种反射动作,人类的脑袋,全部用在记忆的存取,完全没有创新的活力了。
现代人很少人去细细的用语言来讚颂人生。现代人并不想形容眼前的物品,不想让对方了解这盘东西有多好吃!於是,现代人变了,变得只会从记忆裡寻找适当的辞汇。
不只是在语言方面而已,现代人的资讯一多,到最后大家已经没有时间去重新思考完全新的东西,只能将脑中所听过的各种资讯拿出来排列组合,拼凑出一个结论。
於是,现代的人,不易让人「记得」。
也失去了让人记得的渴望!现在的年代,小学生依然要上作文课,但,对他们来说,作文只是找到最好的排列组合、得高分,早就已经不是让老师「记得」,让你的读者「记得」的方法!
不过,有一群现代的文学者,已经出现了。现代最厉害的作家,不见得要在「文学奖」裡面找,因為,现代的文学,在大城市的路上随处可见!他们非常渴望的要让别人「记得」!
什麼是现代的文学?
房屋广告的文案,写得之好,不但吸引人的目光,还打开了钱包。它就是现代的文学。天啊,文学也有转换率!
但,现今这种另类「文坛」的声音不够大,他们忙著在赚钱,没时间去把自己搞成一身艺术家、文学家的气质。他们根本不称自己為文学家,儘管他们写的东西,触动了现代读者的「心弦」,触动得让他们愿意打开钱包!行销就是现代的毕卡索,那些行销文学创作者,应该都算是伟大的作家了。
以上是五年前的文章,而现在回看当时文章,年轻气盛不懂事,扯得有点远、语气有点太尖锐。但我想表达的是,人类有一部份很大的创新能量,现在已经移转到「行销」的文宣上面,因為那是非常血腥的「战场」,你死我活,这麼久下来,大家发现,「创新」在其他地方或许就只是一直流行的口号,但是在行销方面,创新是永远不变的成功要素。
因為,创新,可以让人记得。
这句话的意义,远比想像中的深奥很多,它可以发生在所有的事情上面。我们想像,如果我们开了一间蛋糕店。
如果我们开了一间蛋糕店,我们有三种蛋糕產品,一种是最大眾口味的「鸡蛋蛋糕」,一种是我们最拿手製作的「草莓蛋糕」,另一种则是新创意的「薄荷蛋糕」。
虽然,这是一间新开的蛋糕店,但是,「鸡蛋蛋糕」一推出来,可以大概保证一天卖100颗,因為大家都爱,顺路经过就带一个;「草莓蛋糕」则是师傅最拿手的,推出之后一定会倍受好评、口碑传出去,而「薄荷蛋糕」则是师傅的新创意,也成功调製出来了,然而,消费者敢买的应该不多。
现在,这间店要「取名字」了,要掛几个字在店外当作最重要的品名,请问,应该掛「鸡蛋蛋糕」、「草莓蛋糕」,还是「薄荷蛋糕」呢?
披上「鸡蛋蛋糕」,和其他地方没有差别,会买的就是会买,不会买的还是不会买。
披上「草莓蛋糕」,吃过觉得好吃的客户要介绍其他同事,同事很好认。
不过,如果掛上「薄荷蛋糕」呢!想吃蛋糕的人虽然不吃薄荷,也会想到这间蛋糕店应该会有卖鸡蛋蛋糕,所以还是过来了。而那些吃得好吃的客户,也很简单的就介绍「薄荷蛋糕」这四个字要同事朋友「认名」去买。
以上可能不是一个很好的虚构案例,不过,世上任何的好事情,都是从「记得」开始,有记得,才有下一步的动作。如果「创新」是最棒的「让人记得」的方法,那,创新就会是我们永远都要研究的学问。
让老板记得、让同事记得、让暗恋的女生记得、让未来的贵人记得……,好事会不断发生。
所以,今天还有什麼可以创新的呢?